文书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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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厅仲裁信访处 【打印文章】

大连氧生家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4年1月24日受理申请人盖如鹏与你单位关于确认劳动关系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大金劳人仲裁字〔2024〕第0746号裁决书,缺席裁决结果如下:

  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2022年8月29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裁决,可以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大连金普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5月17日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