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钢管业(营口)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毕向申诉你单位要求支付拖欠工资等劳动争议案件(营开劳人仲字〔2024〕第474号)。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仲裁申请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即视为送达。
本委定于2024年7月3日9时在本委第1仲裁庭(地址: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民服务中心925室)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的10日内,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5月27日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