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送达公告
本溪市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辽阳铁达水泥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厅仲裁信访处 【打印文章】

本溪市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辽阳铁达水泥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刘春光、郑伟等九人,农民工与单位本溪市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辽阳铁达水泥有限公司工资争议一案(辽市劳人仲字〔2023〕662号),现已审理终结。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辽市劳人仲字〔2023〕662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如下:

  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申请人本溪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刘春光、郑伟等九人工资款53493

  上述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辽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5月27日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