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鸭时代(沈阳)食品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李忠宝诉你公司劳动报酬争议一案(沈北劳人仲字〔2024〕133号),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举证、组庭人员(首席仲裁:张迎东,仲裁员:宋亚楠 赵英梅,书记员:高仁龙)及开庭通知书、申请书。上述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
本委定于2024年8月8日9时30分在沈阳市沈北新区耀阳路18-12号黄楼(圆形楼2楼)仲裁庭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沈阳市沈北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6月24日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