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明海(大连)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4年4月22日受理申请人孙亦汇与你单位关于确认劳动关系等争议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沙劳人仲案字〔2024〕第141号决定书,缺席决定结果如下:
准许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大连市沙河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7月8日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