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隽益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丁全奎诉鞍山韩湖机械金属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差额案件,〔2024〕第30号,因申请人追诉你单位为第三人,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上述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
本委定于2024年8月23日10时00分在鞍山市立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鞍千路178号)办事大厅一楼会议室开庭审理。在收到此公告后,向本委提交答辩书。不按时提交或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本案的处理。
特此公告。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7月8日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