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送达公告
铁岭金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厅仲裁信访处 【打印文章】

铁岭金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吴红丽诉你单位工伤待遇争议案件(铁县劳人仲字〔2024〕第0066号),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答辩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清单、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上述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

  本委定于2024年8月20日9时00分在铁岭市银州区广裕街46号(铁岭县人力资源市场)4楼仲裁庭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允许中途退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铁岭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7月8日

答辩书.jpg

答辩书通知书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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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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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