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聚德手工皮具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3年4月29日受理申请人杨天骄与你单位关于拖欠工资等争议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沙劳人仲案字〔2024〕第152号裁决书,缺席裁决结果如下:
被申请人于本裁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申请人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15日的工资1521元。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一方当事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特此公告。
大连市沙河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7月11日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