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海悦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本委2024年4月9日受理的王琳与你单位支付工资、治疗费、误工费劳动争议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西劳人仲案字〔2024〕第184号仲裁裁决书。缺席裁决结果如下:
一、被申请人辽宁海悦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向申请人王琳支付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10月24日期间的工资9584元。
二、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申请请求。
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大连市西岗区长江路588号白云物业大厦7楼708室)领取该仲裁裁决书,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大连市西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7月11日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