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送达公告
辽宁海悦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厅仲裁信访处 【打印文章】

辽宁海悦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本委202449日受理的王琳与你单位支付工资、治疗费、误工费劳动争议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西劳人仲案字〔2024〕184号仲裁裁决书。缺席裁决结果如下:

  一、被申请人辽宁海悦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向申请人王琳支付2023616日至20231024日期间的工资9584元。

  二、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申请请求。

  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大连市西岗区长江路588号白云物业大厦7708室)领取该仲裁裁决书,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大连市西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711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