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送达公告
大连梵猫健身运动有限责任公司
信息来源:厅仲裁信访处 【打印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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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委于2024年7月29日受理汤薪、刘晓慧诉你单位关于工资等劳动争议案(大高劳仲案字〔2024〕第312、313号),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举证、仲裁庭组庭人员及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及证据副本。本案由首席仲裁员郑晓琳、仲裁员左黎黎、仲裁员李新然组成合议庭审理。你单位的答辩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个工作日内,请在本案开庭最后一轮辩论结束前提供支持你方意见的相关证据。上述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

  本委定于2024年9月20日(周五)9时在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能街88-1号510室仲裁庭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8月5日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