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送达公告
辽宁群力集团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厅仲裁信访处 【打印文章】

辽宁群力集团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刘梅诉你单位经济补偿争议案(大劳人仲字第〔2024〕0567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材料卷宗的相关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本委定于20249111330分(地址:大石桥市青花区工农路30号大石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24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到庭参加,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大石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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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