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县隆新碎石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黄福维与被申请人建平县隆新碎石有限公司因索要劳动报酬劳动争议一案(建劳人仲裁字〔2024〕28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请你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书及相关证据材料。
本委定于2024年9月18日9时在建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建平县叶柏寿街道光明街与建安路交叉路口东北角院内东楼426室)开庭审理此案。请你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建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8月6日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