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跟我走吧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本委于2024年8月7日依法受理姜兆升与你公司因追索经济补偿金争议案,现已审理终结。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大劳人仲裁终字〔2024〕925号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
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你公司支付姜兆升2024年6月工资2727.27元;驳回姜兆升的其他仲裁请求。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用人单位逾期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劳动者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裁决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大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0月31日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