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送达公告
营口卓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厅仲裁信访处 【打印文章】

营口卓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申请人刘波与你公司关于解除劳动关系一案,已作出仲裁裁决。因被申请人营口卓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缺席,现裁决如下:

  申请人刘波与被申请人营口卓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于202495日解除劳动关系。

  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营边劳人仲案字〔2024〕163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营口市老边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1121

0b1a142c02646803c004c5a7ebb565b.jpg

5efb42f20be8bd606f4e414ad8353ec.jpg

8a969aa3a24d5e00707524c7462a44d.jpg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