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送达公告
锦州市松山新区食来运转餐厅
信息来源:厅仲裁信访处 【打印文章】

锦州市松山新区食来运转餐厅:

  本委已受理邢立莹、刘敏2人诉你单位,要求被申请人支付拖欠邢立莹2022年6月至2024年2月期间剩余工资8000元、刘敏2024年8月1日至10月15日的工资10501元劳动争议案(锦劳人仲字〔2024〕第739/787号)。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锦劳人仲字〔2024〕第739/787号应诉通知、举证通知、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开庭通知、申请书副本。上述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

  本委定于2025年1月13日9时00分、10时00分,在辽宁省锦州市市府路72号人社局三楼锦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一庭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锦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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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