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送达公告
铁岭县陆顺道路货物运输服务经营部
信息来源:厅仲裁信访处 【打印文章】

铁岭县陆顺道路货物运输服务经营部:

  本委已受理梁林诉你单位确认劳动关系争议案件(铁县劳人仲字〔2025〕第0002号),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答辩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清单、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上述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

  本委定于2025年2月11日9时00分在铁岭县凡河新区千山路铁岭县人力资源市场2楼仲裁庭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允许中途退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铁岭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2月19日

铁县劳人仲字〔2025〕第0002号公告.pdf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