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送达公告
孙柱增
信息来源:厅仲裁信访处 【打印文章】

孙柱增:

  申请人顾忠伟与被申请人辽宁省第三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第三人孙柱增劳动报酬争议一案(辽市劳人仲字〔2024〕642号),现已审理终结。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辽市劳人仲字〔2024〕642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如下:

  申请人顾忠伟要求被申请人支付工资7120元的请求本委不予支持。

  上述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辽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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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