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送达公告
​​​​​​​王静
信息来源:厅仲裁信访处 【打印文章】

王静

  本委已受理你诉盘锦市兴隆台区菲索幼儿园关于解除劳动合同劳动争议一案,案件编号〔2024〕盘兴劳人仲462号,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上述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

  本委定于2025年2月28日9时在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173号盘锦市兴隆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301室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盘锦市兴隆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月13日

b4523d00ac288143ca890470e8692d8.jpg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