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三丰新建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朱海宏诉被申请人辽宁三丰新建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劳动关系争议案(辽市劳人仲字〔2025〕第235号),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及证据副本、授权委托书、答辩书、组庭人员及开庭通知书。上述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
本委定于2025年6月10日09时00分在辽阳市白塔区青年大街79号仲裁庭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辽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4月27日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