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送达公告
麦田芭蕾舞(大连)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厅仲裁信访处 【打印文章】

麦田芭蕾舞(大连)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4年12月23日受理申请人陈金瑶与你单位关于劳动报酬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大金劳人仲裁终字〔2025〕第0565号裁决书,缺席裁决结果如下:

  被申请人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2月8日期间劳动报酬11,970.00元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裁决,有证据证明上述裁决事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大连金普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4月28日

麦田芭蕾舞(大连)文化艺术有限公司0565.pdf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