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土华夏(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本委于2025年1月14日受理申请人孙亚男与你单位关于二倍工资等争议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大金劳人仲裁字〔2025〕第0813号裁决书,缺席裁决结果如下:
一、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向申请人支付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6月17日期间劳动保报酬38,057.47元;
二、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二倍工资差额27,057.47元,合计65,114.94元。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一方当事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特此公告。
大连金普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4月28日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