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送达公告
浙江远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姜学平 孙德宝
信息来源:厅仲裁信访处 【打印文章】

浙江远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姜学平210222********3114、孙德宝211122********3334:

  本委已受理于景鸿诉被申请人浙江远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及第三人姜学平、孙德宝劳动报酬争议案(辽市劳人仲字〔2025〕210号),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及证据副本、授权委托书、答辩书、组庭人员及开庭通知书。上述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

  本委定于20256101000分在辽阳市白塔区青年大街79号仲裁庭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辽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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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