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送达公告
​​​​​​​袁 赫
信息来源:厅仲裁信访处 【打印文章】

 赫:

  本委受理的你与大连础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拖欠工资劳动争议一案,已作出仲裁决定书。申请人袁赫在规定的开庭时间没有到庭,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本案按申请人袁赫撤回仲裁申请处理。

  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西劳人仲案字〔2025〕第068号仲裁决定书。请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大连市西岗区胜利路333号西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二楼)领取该仲裁裁决书,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大连市西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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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