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银州区汇客运营管理中心(个体工商户):
本委已受理郭丽诉你单位劳动报酬案(案件编号铁银劳人仲字〔2025〕第26号),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组庭人员及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答辩书样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样本、委托书样本。上述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
本委定于2025年6月24日上午9时00分在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柴河街繁荣路51号(银州区区医院对面银州区人社局)五楼仲裁庭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铁岭市银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5月6日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