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送达公告
沈青
信息来源:厅仲裁信访处 【打印文章】

沈青:

  本委受理的申请人张宝文与被申请人北京万腾华昊(建平)建材有限公司,第三人沈青因社会保险等劳动争议一案(建劳人仲裁字〔2025〕5号),已裁决完毕,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仲裁裁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建劳人仲裁〔2025〕5号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仲裁裁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建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56

张宝文与被申请人北京万腾华昊(建平)建材有限公司,第三人沈青(建劳人仲裁字[2025]5号).zip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