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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已受理吴竟磊诉你公司拖欠工资争议案(康劳人仲字〔2025〕52号),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举证、组庭人员(首席仲裁:王志飞,仲裁员:王丽红、刘帅,书记员:张艺怀)及开庭通知书、申请书。上述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
本委定于2025年6月5日9时00分在沈阳市康平县政务服务大厅,康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三楼仲裁庭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沈阳市康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5月7日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