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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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厅仲裁信访处 【打印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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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委已受理张明奇与你单位追索劳动报酬争议一案。因你单位无法联系,现依法公告送达西劳人仲案字〔2025〕第153号的仲裁申请书及证据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答辩书、答辩通知书及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

  本委定于2025年7月1日上午9时00分在大连市西岗区胜利东路333号(西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二楼)本委仲裁庭审理此案。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大连市西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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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