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送达公告
调兵山市龙兴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厅仲裁信访处 【打印文章】

调兵山市龙兴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许宝山诉你单位劳动报酬等项争议案(调劳人仲字〔2025〕第66号)现已立案审理,因你公司无人值守,且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证据清单》、《申请仲裁须知》,上述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

  本委定于2025年7月3日9时,在调兵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开庭审理此案,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地址:辽宁省调兵山市中央大街8号 电话:024-76760666。

  特此公告。

  调兵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5月15日

调兵山市龙兴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公告.pdf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