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送达公告
辽阳骨科医院
信息来源:厅仲裁信访处 【打印文章】

辽阳骨科医院:

  申请人关鹏翔与被申请人辽阳骨科医院劳动报酬争议一案(辽市劳人仲字〔2025〕180号),现已审理终结。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辽市劳人仲字〔2025〕180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如下:

  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关鹏翔工资20000

  上述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辽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5月15日

辽阳市文书送达2025第180号本.pdf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