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送达公告
辽宁天悦休闲健身服务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厅仲裁信访处 【打印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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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委受理的汪旭与你公司拖欠工资劳动争议一案,申请人经本委依法送达出庭通知书后未按时到庭。本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经仲裁庭合议裁定如下:

  撤回申请人仲裁申请。

  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公司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沈河劳人仲字〔2024〕第3329号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沈阳市沈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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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