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恒中纸业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李万柱与你公司关于拖欠工资、未签合同二倍工资、离职补偿金、未交保险赔偿金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送达营边劳人仲案字〔2025〕第94号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应诉材料卷宗。你单位应在本公告期满后10日内,并向本委提供详细准确的邮寄送达地址确认书(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本委定于2025年7月16日(星期三)上午9点00分在第一号仲裁庭(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营大路北线东1号老边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14室)开庭审理此案。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上述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营口市老边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5月29日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