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送达公告
十上文化传媒(大连)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厅仲裁信访处 【打印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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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委于2025年2月24日受理申请人刘岩与你单位关于工资等争议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沙劳人仲案字〔2025〕第051号裁决书,缺席裁决结果如下:

  1、被申请人于本裁决生效十日内向申请人支付2024年6月23日至2024年9月20日期间工资19269元;

  2、被申请人于本裁决生效十日内向申请人支付2024年6月23日至2024年9月25日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19558.65元;

  3、被申请人于本裁决生效十日内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3033.63元;

  4、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一方当事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特此公告。

  大连市沙河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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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