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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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厅仲裁信访处 【打印文章】

超忆(大连市)土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陈志诉你单位要求追索工伤待遇劳动争议一案。我院已向你单位邮寄送达开庭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因你单位拒收。故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阜劳人仲〔2025〕开字第(85)号开庭通知书、阜劳人仲〔2025〕应字第85号应诉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本院定于2025年7月24日上午9时00分在阜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一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决。请于开庭后20日内到本院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开庭地址:龙城路政务服务中心1801开庭审理。联系电话:0418-2261540。

  特此公告。

  阜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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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