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闫方、闫伟宏诉你单位及浙江嘉凯人力建设有限公司追索赔偿金争议一案。你单位系第一被申请人。因你单位无法联系,现依法公告送达大劳人仲案字〔2025〕第441、442号的《应诉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及《仲裁申请书》,并定于2025年7月22日9时在大连市西岗区长春路376-1号1号楼本委三号庭审理此案。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大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6月3日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