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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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厅仲裁信访处 【打印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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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委已受理孙鑫诉你单位拖欠工资、提成工资、双倍工资劳动争议案,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营开劳人仲字〔2025〕第409号案件的答辩通知书、答辩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送达地址确认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

  本委定于2025年7月17日14时在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市民服务中心925室仲裁一庭开庭审理此案。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10日内,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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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