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送达公告
甘井子区雅新橱柜加工厂
信息来源:厅仲裁信访处 【打印文章】

甘井子区雅新橱柜加工厂:

  本委于2025年3月17日受理申请人吴杰与你单位关于确认劳动关系等争议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甘劳人仲案字〔2025〕第477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2024年9月20日至2025年2月21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2、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二倍工资差额14011元、经济补偿金2250元、2025年2月工资413元。

  3、驳回申请人超额部分的申请请求。

  当事人对本裁决书裁决内容不服的,可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依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大连市甘井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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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