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安卫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5年5月29日受理张颜茗诉你单位工资等争议一案(沈劳人仲字〔2025〕993号),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被申请人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
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为:
1、支付2025年4月12日至2025年4月30日的工资差额200元;
2、支付2025年5月26日申请仲裁打车往返及打印资料费用共计87元。
你单位应在本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与本案仲裁请求相关的证据等相关材料,并向本委提供详细准确的邮寄送达地址确认书(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本委依法由仲裁员梁佳萌独任审理,并定于2025年8月7日09时30分在本委(沈阳市和平区总站路111号)开庭审理,如不参加,本委将依法缺席仲裁。
上述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沈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6月23日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