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蓝洋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刘成海等5人诉你单位支付工资劳动争议一案(案件号:旅劳人仲案字〔2025〕第0291-295号),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举证、组庭人员及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及证据副本。上述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
本委定于2024年8月7日上午9时在大连市旅顺口区长江路148号2楼旅顺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届时你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大连市旅顺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7月8日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