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森语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5年4月7日受理申请人宫晓妍与你单位追索劳动报酬争议案。现裁决准予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
因你单位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大劳人仲定字〔2025〕第295号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送达之日起15日内你单位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大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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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