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晶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5年5月19日受理申请人关勇与你单位关于确认劳动关系及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争议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瓦劳人仲裁字〔2025〕第286号裁决书,缺席裁决结果如下:
申请人关勇与被申请人大连晶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自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当事人对本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瓦房店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瓦房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7月10日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