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县红山商贸市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本委已受理李蕊与你公司因索要劳动报酬劳动争议案(建劳人仲裁字〔2025〕132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出庭通知书、答辩通知书、仲裁申请书附件。上述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请你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书及相关证据材料。
本委定于2025年8月28日9时在建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向阳街53号南门(建安路与光明街交叉路口东北侧)]仲裁庭(122房间)开庭审理此案,届期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并裁决。
特此公告。
建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7月14日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