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5年7月28日起,大连市中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接待和开庭地址变更为大连市中山区延安路32号,原大连市中山区景山街36号地址不再立案接待和开庭。
前期公告定于大连市中山区景山街36号开庭的如下案件当事人:
1、大中劳人仲案字〔2025〕561-562号被申请人:大连金广汇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2、大中劳人仲案字〔2025〕564号被申请人:大连金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大中劳人仲案字〔2025〕571号被申请人:大连海逸长州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有限公司。
请持有效身份证明、证据材料等到变更后的大连市中山区延安路32号准时参加庭审,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大连市中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7月9日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