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矿汉邦产业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本委受理的冯伟炎与你单位关于劳动报酬、未签合同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争议一案(葫劳人仲字〔2025〕128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裁决书,缺席裁决结果如下:
申请人冯伟炎的仲裁请求,本委均不予支持。
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双方如不服本裁决,可在本裁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葫芦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8月4日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