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送达公告
大连市金州区实用技术培训学校
信息来源:厅仲裁信访处 【打印文章】

大连市金州区实用技术培训学校:

  本委于2025年4月1日受理申请人李娜与第一被申请人大连市贤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大连金石技工学校及第三被申请人你单位关于追索赔偿金争议一案。因本委无法向你单位直接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大劳人仲裁字〔2025〕第286号仲裁裁决书,缺席裁决内容如下:

  一、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由第一被申请人大连市贤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李娜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39400元。

  二、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由第一被申请人大连市贤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李娜欠付工资33549.04元。

  三、驳回申请人李娜其他仲裁请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特此公告。

  大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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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