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天悦休闲健身活动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毛春华、陈鑫诉你公司劳动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辽市文劳人仲字〔2005〕第41号的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举证和风险告知书、案件受理和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即2025年9月16日9时30分在本委仲裁庭(辽阳市文圣区北新城路23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辽阳市文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8月7日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