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洪亚农产品有限公司、辽宁天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高鸿博诉被申请人辽阳洪亚农产品有限公司、辽宁天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劳动合同争议案(辽市劳人仲字〔2025〕第372号),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及证据副本、授权委托书、答辩书、组庭人员及开庭通知书。上述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
本委定于2025年9月16日14时00分在辽阳市白塔区青年大街79号仲裁庭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辽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8月8日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