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松柏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王昱贺与你单位拖欠工资差额等事宜等争议一案,申请人经合法通知未到庭参加庭审,已作出仲裁决定书。本委于庭前向申请人送达了《出庭通知书》,申请人经合法通知未到庭参加庭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之规定,视为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本委终止审理。
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沈北劳人仲字〔2025〕139号仲裁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沈阳市沈北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8月21日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