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送达公告
智富汽车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信息来源:厅仲裁信访处 【打印文章】

智富汽车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本委受理的申请人张宇与第一被申请人智富汽车服务(上海)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智富汽车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关于追索经济补偿金争议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单位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大劳人仲裁〔2025〕第483裁决书,缺席裁决结果如下:

  驳回申请人的全部仲裁请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裁决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内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大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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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