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花园口经济区洤建水泥制品厂:
本委受理的宋庆官申请你单位确认劳动关系争议案件已审理终结。因你单位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庄劳人仲定字〔2025〕第431号决定书,缺席裁决结果如下:
申请人于2025年6月5日向本委提起仲裁申请。
本委于2025年6月10日受理并组成仲裁庭,由于无法联系到被申请人,无法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仲裁申请书,本委于2025年7月10日在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对被申请人进行公告送达,并定于2025年8月26日上午8时30分公开开庭审理本案。
经审理查明:申请人在开庭审理时无正当理由未到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本委研究决定:
对申请人的仲裁请求视为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
特此公告。
庄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8月28日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