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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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厅仲裁信访处 【打印文章】

大连前锦众程厚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王益文诉你单位及第一被申请人亚士节能装饰建材销售(上海)有限公司、第三被申请人大连鹏宇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大劳人仲裁字〔2025〕第605号裁决书,缺席裁决结果如下:

  一、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第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5年年假工资1352元。

  二、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第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73508元。

  三、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本裁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大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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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